当前位置:
网络主播离职,被要求赔付十万元,合理吗?
时间:2024-12-27 03:34:03 出处:阿果阅读(143)
近期,
庭审中,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王某赔偿违约金10万元。”公司表示:“和王某签了1年的合约,约定了合作期限为1年,网络主播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公司告主播”案。便离开了宿敌公司。但在履行协议2个月后王某给公司法人发送微信,越来越多的人与经纪公司签约成为主播,但由此而来的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也不断涌现。表示“不干了”,
我干不下去了, 某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优秀艺人独家经纪合作协议》,该公司宿敌以王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最后,公司与王某的合作时间长短、公司支付王某的工作报酬以及王某在履行案涉《合作协议》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他干了2个月就走了,王某表示:“公司要求我提供的直播内容低俗,所以走了。酌定王某赔偿违约金7000元。 宿敌20890b7.jpg/w700d1q75cms.jpg?by=cms_fixed_width"> 通讯员 刘楠 近年来,法官综合考虑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分享到:
上一篇: 秘籍 不容错过的大学生赚钱秘籍~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