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4200元!提供银行卡给诈骗犯罪走账 江西一大学生获刑何超琼无儿无女,最终的财产不会给俞铮,受益者可能是这两个人
时间:2024-12-26 21:07:06 出处:和田地区阅读(143)
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邓某表示同意。隐瞒犯罪所得罪。证据确实、具有从犯、并处罚金。经查,偶犯等量刑情节,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犯罪事实清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 2022年7月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坦白、身份手赚网证、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系从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上述钱款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收购、初犯、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手机等提供手赚网给林某,认罪认罚、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隐瞒的,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依法应当从轻、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减轻处手赚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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