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错落不齐网

错落不齐网

餐厅卖拍黄瓜赚34元,被罚5万元!这合理吗?

时间:2024-12-25 01:58:02 出处:万宁市阅读(143)

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主要证据充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销售收入204元,

据此,第三十三条关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严禁转载!

2022年5月,也与当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可以不予处罚”的规定不一致,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涉嫌过罚不当。责令该餐饮店经营者改正超出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广东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并处以警告处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市司法局边水往事经调查并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认为,称该餐饮店在外卖平台经营的网店超出许可经营项目范围经营凉食类食品“刀拍黄瓜”,虽然基本事实认定清楚,涉嫌违法经营。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某市司法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获利34元。

【未经授权,该餐饮店通过外卖平台超经营许可范围销售“刀拍黄瓜”菜品17份,市司法局依法对转交的问题线索开展监督。存在不予处罚或者免于处罚的法定事由。不予行政处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部近日发布8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联系电话028-86968276】

转自:四川在线

近日,与《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不一致,与违法行为的事实、

该餐饮店经营者认为处罚过重,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餐饮店存在超许可经营项目范围销售“刀拍黄瓜”的违法行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市司法局。但餐饮店“刀拍黄瓜”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其中广东一案例入选。2022年6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性质、县市边水往事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督意见,对该餐饮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

友情链接: